46他与她的曾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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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转来转去,晃来晃去…偶尔被她笨得受不了,他甚至还会大发慈悲教她念书。 高三最後的选组,居然也是因为茜的一句“医生叔叔的白袍看起来好帅!”而选了三类。凭着之前国际科展第一名,保送全国第一的大学医科,他抱着顺便的心态申请了美国大学,结果分别录取了约翰斯.霍普金斯和哥lb亚两所大学。为了准备日後进顶尖医学院,佟玺瑒在师长的建议下选了霍普金斯。 出发去美国前,他曾试探X地问过郑茜:“欸,nV人…你说说看,你最喜欢人类身上的哪个部份?” 你知道的,就算是天才,也会有对未来旁徨的时刻。不过玺瑒问的时候,还是有点忧惴不安的……要是茜说鼠蹊这类的,他还是会果断的当作无视,然後将来选脑神经科好拯救她的脑吧。 结果郑茜居然想也不想的,回他:“心脏!” “哦,nV人…理由说来听听?”她这麽灵光,难道天要下红雨了不成? 她毫不犹豫,“因为人要心脏跳才会活啊!” “……” 想来想去,他这个天才根本是个傻瓜,竟然会因为一个笨蛋一句没经过大脑的话,从此踏上心脏外科医生这条不归路。 後来,他考上哈佛医学院,几年後以完美到没得挑剔的成绩毕业回台湾时,她已经结婚了。